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600758.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依法受理了辽宁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近日,辽宁能源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辽股发[2023]105号)和《关于撤回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中建证发[2023]1227号),申请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二)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辽宁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2023年,辽宁能源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显示,本次交易前,辽能投资、港华投资、海通新能源、华夏融盛、内蒙古建胜者、沈阳翰持、吉林中塬、大连中燃共8名投资者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上市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以上8名投资者持有的清能集团100%股份。交易价格为179,155.77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3.8340元/股。
另外,辽宁能源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分别用于辽能康平300MW风电项目、辽能南票200MW风电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
辽宁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实盘股票配资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钟犇、冯强、杨明轩。